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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行业发展现状及政策研究

imtoken新版本 2023-09-07 05:11:35

2014年年中至2015年年中,比特币价格持续低位震荡,表明比特币在经历了此前的过度炒作之后,进入了理性发展期。 这也是剔除投机泡沫、重新审视比特币属性、梳理比特币行业规则、探索行业发展思路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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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的概念及其在我国的发展

2009年,一位名叫中本聪的密码学家发表了一篇名为《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电子现金系统》的论文,描述了一种通过点对点技术实现的电子货币系统,使得在线支付可以直接发起一方并在不通过任何金融机构的情况下向另一方付款。 这就是比特币技术的诞生。 随后比特币逐渐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开来,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2013年,随着全球大量资金尤其是中国游资的涌入,比特币年内最高达到8000元/枚(火币网2013年11月19日数据),创造2万倍涨幅三年财富增长神话,同时使其受到公众和政府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2013年12月5日,央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认为比特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是不是真正的货币。 它不能也不应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受此消息影响,比特币价格在 40 分钟内下跌了 35%。 2014 年 2 月,当时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 MT.Gox 宣布破产,给本已受合规困扰的比特币行业蒙上阴影。 2014年下半年以来,比特币价格持续走低,目前稳定在1500元/币左右。

2014年中到2015年中,价格持续低位震荡,标志着比特币这个新兴行业进入了理性发展期。 但这也是剔除投机泡沫、重新审视比特币属性、梳理行业规则、探索行业发展思路的最佳时机。

比特币的属性

作为一个价值传输网络,比特币网络至少具备技术、金融和社会三个方面的属性。

技术属性

从技术角度看,比特币网络协议是一种去中心化的、点对点的价值传输协议,我们可以理解为一个庞大的公共会计系统,任何第三方都无法操纵,也无法篡改。 该记账系统所依赖的区块链技术,通过大约每10分钟创建一个区块,将所有交易行为记录在全网数据库中,确保不会出现重复支付和虚假支付。 区块链技术目前被认为在互联网时代具有革命性的意义,而比特币只是基于它的一种应用形式。 在硅谷,已经有很多专注于区块链技术在现实生活中应用的初创公司和项目。

财务属性

从金融的角度来看,比特币可以看作是一种类似于电子黄金的数字投资,或者说是一种全球标准化的数字资产。 它的总量不变,携带方便,受众广泛,交易成本低,想象空间巨大,让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相信它具有投资价值。 华尔街也逐渐认识到比特币的价值。 2014年9月,数字货币委员会在曼哈顿成立,为金融专业人士提供咨询、交易和认证服务。 2015年1月,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汽车协会联合服务银行(USAA)、西班牙外汇银行(BBVA)和花旗集团前CEO Vikram Pandit投资比特币服务商Coinbase; 同年 3 月,纳斯达克首次涉足比特币。 同时,比特币依托互联网在全球范围内流通,因此在某些特定的应用场景中,如跨境支付、虚拟经济价值传输媒介等,比特币可以作为一种高效、低成本的流通支付手段。工具,承担金融工具功能。

社会学属性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互联网代表了信息自由化的思潮,而比特币则代表了金融自由化的思潮。 一种完全去中心化的电子货币,不依赖任何单一权威机构发行,在跨境、跨币种转移过程中,无需经过银行系统即可实现价值转移。 比特币被认为是金融全球化进程中最重要的货币。 它有机会改善现有全球金融体系效率低、成本高等诸多问题,这就是它的社会学意义。

全球比特币行业发展现状

现阶段比特币全球用户约500万,总市值约220亿人民币。 由于比特币的互联网金融属性和尖端技术,涉及的公司几乎都是初创公司。 据统计,全球获得天使轮及以上投资的比特币公司约有103家,其中30家位于美国硅谷旧金山。 我国有20多家规模较大的比特币公司,用户约80万,交易量约占全球70%(因为人民币兑换是免费交易模式,美元兑换收费更高手续费,所以此数据仅供参考)。 截至 2015 年 4 月,该行业累计获得约 6.76 亿美元的风险投资,其中 4 亿美元投资于硅谷的比特币初创公司。

从产业链来看,目前比特币产业主要包括四大领域:生产(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挖矿”)、交易、存储和应用。

制作:比特币挖矿现状

从技术角度看,挖矿的本质是在比特币记账系统中对交易进行打包,产生区块的过程。 每成功打包一个区块,可奖励一定数量的比特币。 这就是比特币的发行方式。 比特币网络的区块被设计为每大约 10 分钟生成一次。 为了获得这种记账能力,需要解决一道系统指定的数学题,而这道题被设计成需要强大的CPU算力才能破解。 目前,中国在挖矿方面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分布在中国的算力约占全网比特币算力的50%。

交易:市场格局

交易是目前比特币在金融领域最重要的应用形式。 目前全球有一百多个比特币交易平台,排名前十的交易所基本分布在美国、中国和东欧国家,占全球总交易量的90%以上。 “比特币-美元”和“比特币-人民币”是目前最主要的交易市场,欧元、日元、韩元、澳元等全球其他主流币种也有自己的交易市场。

2015年以来,合规逐渐成为美元市场关注的焦点。 美国交易平台Coinbase exchange和ItBit已获得大笔投资及相关业务牌照。 在我国,由于没有相关部门对数字货币颁发牌照,合规性并未成为竞争的主要障碍。 目前市场上主要有火币网、好币网、比特币中国等主要交易平台。

存储:钱包技术的演变

由于比特币采用分布式去中心化计费系统,普通用户存储和转移比特币不是很方便。 于是,基于互联网提供云存储服务的比特币钱包应运而生。 用户可以将他们的比特币存储在在线钱包中,并通过网络发送和接收比特币。

全球最大的比特币钱包公司是 Blockchain.info,拥有 366 万用户。 紧随其后的是拥有 230 万用户的 Coinbase。 因为一直致力于美国的合规建设,增长潜力大大提升。 对于国内用户来说,由于缺乏比特币支付生态,用户更愿意将比特币存放在交易平台上。 一方面方便实时交易,另一方面也可以享受在线钱包方便的存储、提现和充值等优势。

应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场景

除了交易,支付和跨币种兑换也是目前比特币的主要应用。

目前,全球接受比特币支付的商户超过10万家,包括微软、戴尔、新蛋等知名企业。 在全球范围内,最大的比特币支付公司BitPay已经与Paypal开始正式合作,以Circle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公司也在全面探索比特币的应用。 但毋庸置疑的是,无论是在世界还是在我国,比特币应用的开发还没有成为比特币行业的主流,还在探索中。

全球主流国家比特币监管现状

如何对新兴的比特币和电子货币行业进行有效合规和监管,一直是各国监管部门关注的核心问题。 现阶段,欧美主流国家将比特币作为一种投资产品或资产,逐步开始进行法律监管和征税; 少数国家承认比特币的货币地位; 很少有国家禁止使用比特币。

纽约州的美国监管状况和 BitLicense

不可否认,美国在比特币监管方面走在世界金融强国的前列。 2013年,美国将比特币纳入证券法的法律体系。 2015年,美国第一家获得金融牌照的比特币交易所Coinbase的成立,标志着比特币在美国交易合法化。 2015年5月20日,洲际交易所(ICE)旗下的纽约证券交易所宣布推出“纽约证券交易所比特币指数”,这是该交易所计算和发布的第一个比特币指数。 . 2015年6月4日,纽约州金融服务部(NYDFS)发布了最终版数字货币公司监管框架BitLicense,这是全球首次正式提出对数字货币行业的明确监管。 当尘埃落定时,距离 BitLicense 初稿已经过去了两年。

BitLicense 的正式生效使纽约成为美国第一个正式引入比特币和数字货币监管的州。 法律规定所有向纽约居民提供数字货币服务的企业和个人都必须申请BitLicense,注册申请期限为45天。 除了支付高达 5,000 美元的申请费和 NYDFS 规定的额外申请费用​​以获得 BitLicense 外,申请人还必须提交有关公司运营、财务和法律历史的详细信息,以及经营数字货币业务的计划。 企业或个人申请的BitLicense获得批准后,才能成为合规运营商,不申请BitLicense的单位可能面临制裁。 该法案在反洗钱、数字资产安全、业务连续性、灾难恢复和消费者保护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 但虚拟货币经营活动范围明确指从事“金融中介”的公司,软件提供商不在适用范围内。

纽约州BitLicense的发布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将数字货币这一基于科技创新的新兴互联网金融产业与政府监管进行了积极对接。 事实上,自2011年以来,无论是欧盟国家、美国,还是我国相关政府部门,都陆续就如何监管数字货币行业发表了意见。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一方面,有效的监管措施可以有效保护用户利益和财产安全,稳定国家金融体系,防范洗钱等金融犯罪风险; 另一方面,过严或不明确的监管论据,会引发市场恐慌,抑制行业创新,影响行业内初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比特币是不是虚拟经济,与邻国美国相比,加拿大的立法进展略显沉寂和滞后。 不过,近期加拿大参议院委员会呼吁放宽数字货币监管的消息,在数字货币领域赢得了更多的声音。 该委员会认为,数字货币和区块链技术是“独创性”的,有潜力满足金融部门和无银行账户领域的关键需求,应采用“轻触式”监管方式加以利用。

欧盟和英国的监管地位

2012年10月,欧盟中央银行发布《虚拟货币体系》报告,将比特币定位为“第三类虚拟货币”,可用于购买虚拟或实物商品和服务。 由于此类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的性质,因此不受与传统货币相关的现行法律的监管。 在这份报告中,欧洲央行从信用、流动性、操作和法律四个方面对比特币发出了风险提示。 2014年7月,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再次要求欧盟银行在相关监管法案出台前远离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

在这种基调的指引下,芬兰、挪威、法国、爱尔兰、波兰、立陶宛、荷兰、西班牙、德国等欧盟国家相继发布了一些官方政策信息,但总体态度还是比较一致的,即从从监管的角度来看,比特币不同于现有的法定货币体系。

英国是对比特币行业发展最友好的国家之一,这可能源于英国坚持市场经济原则的传统。 2014年5月和2014年9月,英国央行发布报告称比特币是一种“商品”。 尽管它担心数字货币的广泛使用会削弱央行控制经济的能力,但它也承认区块链技术是“真正的技术”。 创新”。最重要的是,根据货币作为价值储存手段、交换媒介和记账单位的定义,该报告承认“数字货币可以用作互联网上任何人的货币”。

2014年3月,英国税务部门提出放弃对比特币交易征税的计划; 同年11月,财政部官员表示“数字货币和数字货币交易所现在在英国是不受监管的”。 总体而言,英国官方一方面关注比特币行业的潜在风险,另一方面支持该领域的金融创新。 这种积极的态度表明了英国政府对世界金融未来负责的意愿,以及将伦敦建设成为世界比特币中心的决心。

俄罗斯:明确反对比特币

俄罗斯是世界上唯一明确反对比特币的主要国家。 在西方经济制裁、国内通胀严重、卢布大幅贬值的背景下,俄罗斯官方尤其担心比特币成为法定货币的替代货币,影响其货币政策,助长洗钱和非法交易。 2014 年 8 月,俄罗斯财政部公布了一项旨在禁止比特币和所有替代货币活动的法案。 在10月份的修订法案中,提到了一系列行政罚款,包括企业和公民发行、创造或故意传播数字货币相关信息等,并表明该法律适用于大多数比特币行业从业者,从矿工,交流给普通用户。

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亚洲主要国家:普遍欢迎比特币

日本作为全球经济强国,迄今尚未对比特币或其他数字货币进行监管。 但在比特币(其交易所位于东京)发生著名的Mt. Gox事件后,日本央行表示一直在研究比特币带来的相关问题。 2014年3月,日本内阁会议决定禁止银行和证券公司从事比特币业务,但并未对比特币做出定性判定,也未对比特币交易采取监管措施。 政策灵活灵活。 这些内容都表明,日本将成为比特币真正的“友好”国家。

由于担心缺乏可衡量的金融结构和指标,韩国政府此前拒绝将比特币作为法定货币。 但是,韩国是创业创新的重要支持者。 韩国比特币公司 Korbit 在成立之初就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 韩国的支持态度对于比特币行业的发展无疑是一件好事。

与韩国类似,新加坡政府承认比特币交易,并制定了税收规则来管理虚拟货币交易。 2013年,税务局宣布为了征税,将比特币作为商品对待。 当比特币被出售或支付商品时会被征税。 但是,如果将比特币作为长期投资计划进行买卖,由此产生的利润将被视为投资收益,不会被征税。

综上所述,从全球范围来看,积极响应比特币行业发展的各国监管机构基本上将比特币定义为一种资产或商品。 在制定具体规则时,应参考传统金融行业现有的相对成熟的监管制度,如数字货币存储机构使用资产管理公司,数字货币交易服务公司使用资产和商品交易平台的监管框架。 最后,根据各国的发展状况,充分考虑本国的特殊性。 主要考虑包括如何保护用户数字资产的安全,防止利用数字货币进行洗钱等金融犯罪活动。

国内比特币发展趋势及政策建议

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这是中国唯一的官方政策文件,至今已有一年半的时间。 如上所述,在过去一年半的时间里,比特币行业的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朗,世界各国政府的政策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基于对比特币发展趋势的分析,我们提出了对我国比特币产业政策的一些思考。

比特币的发展趋势

未来,比特币的发展有四个可能的方向。 一是比特币已经成为一种全球性的数字资产和投资产品,这也是比特币目前在世界上扮演的主要角色。 二是成为特定场景下的金融工具。 目前,全球不同清算系统之间的价值转移耗时长、成本高,而比特币作为全球流通的媒介,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三是比特币已经成为一种新型的支付网络,但支付网络的发展还不明朗,因为最近互联网金融公司对行业进行了升级和创新。 四是创新范围更广、想象空间更大的发展趋势。 比特币和区块链技术已经成为应用于分布式交易、智能合约、去中心化系统、物联网等领域的创新协议,帮助这些领域更快发展。

关于我国比特币行业政策的一些思考

首先,在法规范围内,可以考虑区分比特币和比特币区块链技术。

前者是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比特币是不是虚拟经济,后者是可以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的创新技术。 金融领域的立法主要从规范金融市场、防范系统性风险和金融犯罪的角度出发,对该领域进行单独监管,可以避免因过于严格的立法规则限制中国企业使用比特币和区块链技术。 领域的创新。

其次,在监管体系方面,可以考虑将数字资产交易、数字资产存储管理等核心领域纳入现有成熟的监管体系。 针对中国用户关心的资产安全问题,数字资产交易平台是否可以纳入场外互联网资产交易平台管理办法进行监管,数字资产存储和管理机构是否可以纳入场外互联网资产交易平台管理办法。资产管理机构的监管体系都是值得探索的思路。

第三,在立法过程中,可以充分研究美国的监管措施和后遗症,及时跟进,政策风险较低。 观察和研究目前立法相对领先的美国的最新动态和实施效果,结合国内实际情况适时完善数字货币监管,或许是一个低风险的策略。

第四,在学术研究层面,建议鼓励和大力支持比特币技术的研究和创新。 比特币技术作为一项创新技术,未来潜力巨大。 花旗集团、IBM、麻省理工学院等国际领先的金融科技公司和学术机构都对比特币技术进行了大量投资,并取得了初步成果。 . 如何在该领域保持国际学术领先,需要政策和舆论上对比特币技术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