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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手,160人受到严惩。有银行卡的请注意!

imtoken新版本 2023-01-18 14:07:20

利用非法提供的银行账户转移诈骗资金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突出问题。

为使公众认识到非法交易、出租、借出账户的法律责任,我们将加大对交易账户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8月21日,浙江温州警方、市人民银行公布了首批160名涉嫌交易账户、冒名开户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名单银行卡被非柜面是涉案吗,并公布了对涉案账户的处罚。

据警方介绍,在第一批涉案人员中,00后19人占11.8%,最年轻的不到18周年,很大原因是缺乏了解非法买卖、出租、借出账户的法律责任及其危害; 1990年代出生的82人占51.2%,1980年代出生的36人占22.5%。 1980年代和1990年代,涉案人员比例高达73.7%。大部分人想从中获利,其他年龄段的人占14.5%。

首批160人将分别受到以下处罚:

1.个人信用报告中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会影响一定时间内相关人员的货款支付和信用卡申请;

2.5年内暂停相关人员名下银行账户的所有非柜面业务,以及支付账户的所有业务;

3.相关人员严惩期间,银行卡和公司账户不能在所有银行机构开立;支付宝账号无法注册,微信红包、转账功能无法开通。

去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联合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处罚个人买卖银行卡、账户的通知》。

《通知》指出,银行和支付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新型违法犯罪电信网络的通知》,暂停有关个人5年。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全部业务,开户无纪律处分。处罚起止日期将通过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发布。惩戒期满后,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大对上述开户业务人员的审核力度。

不仅出售或出租银行卡,而且借贷银行账户都是非法的。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能由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使用,不得出租或出借。”

《关于办理电信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提供信用卡、资金支付结算账户、手机卡、通讯工具的与网络诈骗犯罪按共同犯罪处理,但法律和司法解释按共同犯罪处理。除另有规定外。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用非个人身份证件开立的信用卡,协助转账、套现、提取现金。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以掩盖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隐匿犯罪所得银行卡被非柜面是涉案吗,预先串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规定:“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带盖章的空白合同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人和借款人为共同诉讼人。” 《关于责任问题的批复》指出:“借出银行账户是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除收取借出账户违法所得并依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不同情况追究贷款人的民事责任。”